| 河北经贸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
一、学校全称及办学层次、办学类型:河北经贸大学,是河北省重点大学,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。
二、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:
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英语专业: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,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以上。
日语专业:要求考生为日语或英语语种。
三、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。
四、身体健康要求:
食品科学与工程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生物工程、生物技术、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:不录取患有慢性病或呈澳抗阳性的考生。
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专业:不录取患有慢性病或呈澳抗阳性的考生,要求考生身高男1.7米、女1.6米以上。
新生入学后,按照国家招生规定,需要进行体检复查。对患有疾病的新生,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(下同)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,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。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,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,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,符合体检要求,经学校复查合格后,重新办理入学手续。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五、录取规则:
1、根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,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。
2、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六、收费标准:
(一)学费: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,基准学制为4年,学生可在3到6年内完成学业。实行按学分收费的办法。新生入学时,先按学年度标准收取学费,后根据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,在学年末进行结算。(学年度收费标准:艺术类专业6000元/生.年,法学、会计学专业4500元/生.年,其他专业3500元/生.年)
专科专业:学制2年或3年,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/生.年。
(二)住宿费: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或800元/生.年两种,由学校统一安排。
七、学历证书:
普通本、专科学生:以河北经贸大学名义具印颁发普通高校本、专科毕(结)业证书。
八、奖、助学措施:我校建立了健全的“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减”等各项奖、助学措施,并常年设有9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,以奖励优秀学生及资助生活困难学生。
|